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卫生部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、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起草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(下称《办法》意见稿)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。而记者获悉,我省也将酝酿出台高温补贴标准。
我省将酝酿出台高温补贴标准
记者昨日了解到,为了让更多劳动者享受到《办法》意见稿的实惠,河北省正在考虑出台高温补贴标准。
即使是三伏天,我们也经常会看到建筑工人、环卫工人、快递人员等在高温下坚持工作。那么,这些人数众多的露天高温作业者能享受到高温补贴吗?这一疑问,在5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卫生部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、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起草的《办法》意见稿中得到了答复。该《办法》意见稿第九条明确规定: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,依法享有岗位津贴,并纳入工资总额。
记者了解到,早在1960年,卫生部、劳动部、全国总工会曾联合公布了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。这个《暂行办法》只规定了适用范围,如建筑、环卫、交通警察等长期在室外工作的岗位适用这一办法,却没有规定在高温天气下作业,可以享受岗位津贴。
而2007年,卫生部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安监总局、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》明确提出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(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)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(不含33℃)以下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,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各省(市、区)制定。这个通知发布后,截至2010年年底,全国有14个省份相继出台针对室内和室外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补贴标准,但截至目前,河北省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标准。
目前,《办法》意见稿征求意见已经结束,下一步将由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。记者了解到,为了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《办法》意见稿的实惠,河北省正在考虑出台高温补贴标准。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无论是环卫工人、建筑工人还是快递人员都希望尽快出台高温补贴标准,让他们的利益更加有保障。
高温作业者:我们终于要有“保护伞”了
“我们终于要有一把保护伞了!可这把伞能否落到实处呢?能否真正为我们遮挡阳光呢?”昨天下午,围绕着《办法》意见稿,记者相继采访了环卫工人、建筑工人等,结果发现这些人群对《办法》意见稿的期望很高,但他们同时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,担心政策落不到实处。
“这个规定好是好,可能否落到实处?”体育南大街与槐安路口一位环卫工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:“如果遇有高温天气,停止户外作业,那么大街上的垃圾谁来清扫?”建筑工人小张则表示,他们的工钱是根据干活多少来计算的,“如果我们停工了、放假了,也就没钱挣了。不干活儿谁给你发钱呀?”在纺织厂上班的李女士同样表示,“高温关怀不应只是一句时髦的口号,应情为民所系,尤其对那些高温条件下在户外作业的劳动者,应切实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。”李女士甚至建议,一旦遇有高温天气,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制定一个完善的降温预案,综合协调各部门、各单位建立自己的防暑降温预案,从而形成一个由点及面的体系。“一旦遇有高温天气,相关预案立即启动,有条不紊地开展防暑降温工作,把高温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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